土耳其知識產權實施細則正式生效

2019-08-23

  2019年7月8日起,修訂后的土耳其知識產權實施細則正式生效,以下事項的辦理流程得到了簡化:

 ?。?)著錄項目變更、轉讓、抵押和繼承不再需要提供授權委托書(POA);

  (2)在授權前部分或全部撤回提交的申請,以及部分或全部撤回已授權專利時,不再需要提供經公證的簽字聲明(針對自然人)和經公證的簽字通知(針對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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