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律師事務所代理上海炫動傳播股份有限公司“畫神閑”商標異議復審行政訴訟一審勝訴

2013-12-05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3)一中行初字第2540號行政判決書,集佳律師事務所代理上海炫動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就“畫神閑”商標爭議維權一案獲得勝訴。

  上海炫動傳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炫動傳播”),依托上海文廣傳媒集團的雄厚背景,是中國內(nèi)地領先的動漫企業(yè),業(yè)務覆蓋動漫全產(chǎn)業(yè)鏈。炫動傳播是中國原創(chuàng)動畫電影票房最高紀錄保有者,領銜出品了《喜羊羊與灰太狼》系列大電影;是中國最大的少兒全媒體經(jīng)營者,打造有“炫動卡通”、“哈哈少兒”等全國知名媒體;其致力于動漫衍生產(chǎn)業(yè)的拓展,覆蓋動漫會展、授權代理、主題地產(chǎn)等領域,旗下“CCG EXPO”是國內(nèi)動漫界最具影響力的會展品牌。

  2006年10月27日,袁某向商標局申請在第41類“節(jié)目制作、教育”等服務項目上注冊使用“畫神閑”商標,2009年11月7日核準注冊,注冊號5686368。炫動傳播認為,“畫神閑”是其在先在上海地區(qū)播出的一檔少兒節(jié)目的名稱,該節(jié)目在上海及周邊地區(qū)、乃至全國都有較大影響,即其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炫動傳播以此為由向商評委提起爭議申請。

  2013年7月1日,商評委對該爭議案審理后作出商評字(2013)第19846號關于第5686368號“畫神閑”商標爭議裁定書,認定袁某申請注冊“畫神閑”商標構成對炫動傳播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未注冊商標的惡意搶注,并裁定予以撤銷。

  袁某對該裁定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炫動公司委托集佳律師出庭應訴。集佳律師事務所代理律師劉文彬在認真分析案卷材料的基礎上,結合庭審情況,提出了如下代理意見:1、“畫神閑”是炫動傳播于涉案商標申請注冊日2006年10月27日以前就播出了較長時間的一檔少兒欄目名稱,應當作為未注冊的商業(yè)標識收到保護,炫動傳播提交的中國廣播電視報刊登的節(jié)目播出時間可以證明這一事實;2、由于電視欄目這一服務項目在內(nèi)容、方式上的特殊性,即通過電視臺向觀眾播出,故可以根據(jù)這種特點推定“畫神閑”這一欄目名稱和商業(yè)標識在上海等地具有較大影響;3、袁某是一家玩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曾經(jīng)在申請注冊“畫神閑”商標以前參加過炫動傳播組織的“畫神閑”欄目活動,其對炫動傳播“畫神閑”欄目的播出、知名度等屬于應知明知,具有搶注惡意,炫動傳播提交的身份信息證明、工商檔案信息以及袁某參加“畫神閑”欄目活動、相關博客頁面的公證書對此予以證明。4、涉案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項目與“畫神閑”這一商業(yè)標識實際使用的電視節(jié)目等服務在內(nèi)容、方式、消費對象等方面具有較強的關聯(lián)性,應被全部予以撤銷。

  法院經(jīng)過審理,對劉文彬律師的代理意見予以采納,認定涉案商標系對炫動傳播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畫神閑”商標的惡意搶注,應予撤銷,故判決維持商評委做出的爭議裁定。

  集佳律師事務所在本案中的最大亮點在于準確地提出了電視欄目名稱應當作為未注冊商標給予保護的主張并結合證據(jù)進行論證和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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