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世界博覽會標志保護條例》生效

2004-12-02
我國《世界博覽會標志保護條例》生效

11月28日,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會徽在上海揭曉。世博會會徽的知識產權隨即獲得國家級行政法規(guī)的嚴格保護。

根據(jù)12月1日開始生效的中國《世界博覽會標志保護條例》規(guī)定:未經世界博覽會標志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yè)目的(含潛在商業(yè)目的)使用世界博覽會標志。

該條例法定的保護對象包括: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申辦機構的名稱、徽記或者其他標志;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的名稱、會徽、會旗、吉祥物、會歌、主題詞、口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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